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等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发改职责,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综合规划主要工作
1、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到5月底止,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57宗,投资总额26.51亿元;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3宗,投资总额21.96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4宗,投资总额4.55亿元。简易审批程序103宗,投资总额3648.38万元。
2、制定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提交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做好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和跟踪工作。
一是编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今年我区有清远粤江微型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项目、清新旅游综合发展项目、清远市龙湾环保表面示范基地、清远市清新区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等20个项目列为清远市201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其中清远粤江微型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项目、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清新旅游综合发展项目、清远市清新区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列为广东省201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80.8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5.46亿元,到5月底止,完成投资4.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14%。
二是编报清远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编报清远粤江微型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项目、清新智慧小镇建设项目、清远市龙湾环保表面示范基地、桃花湖艺术小镇项目等20个项目,2017年合计申请用地指标2187.22亩。
三是编报区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我局根据各镇和有关单位报送的项目,汇编了61个区重点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373.9亿元,2017年年度计划投资48.4亿元。
四是切实加强我区重点项目监管工作。为提高重点项目监管水平,区重点办积极走出去开展学习活动,4月21日,到阳山县学习该县重点项目监管的方法和经验做法,草拟了“清新区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
4、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按照区内分工,我局为“补短板”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实施单位,我们收集了全区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报告。
5、积极协调开展返乡创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一是对我区2016年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作了阶段总结,于1月20日召开了我区两项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二是调查了解我区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面临的困难,形成了《清新区支持返乡创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与建议》,报国家和省发改委。三是到实地了解试点的相关工作,积极向各成员单位收集情况,每季度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报送我区试点工作进展。
(二)物价主要工作
1、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调整清新区(太和镇、太平镇、禾云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其中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按用水量计征;调整凤霞中学新增小学部书杂费收费标准为9000元/每生/每学期、我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收取伐区作业设计费和木材检验费为伐区作业设计费每立方米10元、木材检验费每立方米8元;调整石潭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从原来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人每学期。
2、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清理国家制定的行政收费项目共38项,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收费项目,其中取消涉企或涉个人的行政收费项目13项,停征的行政收费项目25项。废止我区转发《关于我市中小学校课本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等11份文件;取消中介服务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明确保留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3、平价商店的管理工作。对太和镇绿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蔬菜大棚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这家平价商店实行政府补贴,经向区政府申请,同意在区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划拨23万元作为补贴,补贴的蔬菜大棚面积共46亩,补贴标准为5000元/亩。
4、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工作。完善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程序9件,结案9件,追缴财政44060元。调解医疗收费纠纷一件,退款2540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66起,按时办结率100%。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有效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现象,确保了物价基本稳定。
5、搭建“价格认定一站式平台”,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清新区价格认定管理系统正式启用上线,这是清远市首个价格认定一站式平台,今后我区涉及价格认定的案件将全部实现点对点数字化智慧管理,不仅大大提升警方的办案效率,而且提升了价格认定结论质量。
(三)粮食主要工作
1、按计划开展储备粮轮换工作。今年轮换任务1.34万吨,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已轮出4000吨。
2、积极推进我区粮油储备库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工作,解决项目推进过程遇到的困难。现粮油储备库已完成4000万投资建设,十座仓库都已全面开工,其中六座已封顶。粮库的设备采购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采购阶段。
(四)信建工作
1、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和信息互享工作。按要求将“双公示”信息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清新”网,并按时报送到“信用清远”网管理平台。
2、进一步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站、“信用清新网”、部门业务信息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依法公开公共信用信息,探索开展信用信息开放应用试点。
3、多方联动,携手共推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商家和群众的诚信意识,塑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通过新闻报道、专题展播、主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区消委会在3.15开展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月份开展了“诚信经营示范点”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选活动,旅游部门在今年1月份开展了“清远旅游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交通行业开展了“安全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通过这一系列诚信宣传和创建活动,积极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五)扶贫主要工作
1、狠抓精准扶贫,做好一户一策脱贫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的原则,分别从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助、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障等五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帮扶方案,使贫困户都有各自的脱贫“套餐”,加快脱贫步伐。
2、支持扶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党员电教室安装了空调;村委会办公楼楼顶加建了隔热层;支持了两个村小组活动场所硬底化建设,共计支持资金3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改革政策。执行《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清远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意见》(清府办〔2014〕8号),除涉及到公共安全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外,其他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和备案。
(二)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补助和项目扶持。主动掌握上级政府扶持产业发展的新动向,积极配合有关企业和专业主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为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两个方面。
(三)加强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跟踪管理。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跟踪。除每月两次收集项目业主或责任单位的报表外,把项目跟踪责任落实到全部班子成员身上,每个季度都到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的最新动态、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省、市重点项目管理,扎实做好迎考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在年底市对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牵头做好“补短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每半年向卫计、教育、水务、交通等部门收集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其余“三去一降”四个专责小组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
(五)继续推进两个试点工作。年内主要推进两个项目实施:一是推进寻乡记创新谷(电商园异地扩园)项目建设,上半年完成小型冷库及电商运营中心建设,下半年完成大型冷库建设,着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推进石潭农业科技小镇相关项目实施,争取年底前形成初具规模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效应。
(六)继续做好政府定价的各项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内容,继续做好政府定价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大民生的价格调整要依法依规办理,争取在今年内完成禾云、太平两镇的供水价格实行分类水价和阶梯水价的调整工作,公开各项审批程序,并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七)加强价格检查工作。密切关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动态,继续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特色消费品、,旅游、交通运输、网络购物等领域的监管;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规范酒店、医疗单位、医药零售的行业明码标价;规范教育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及景区门票价格行为。
(八)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工作调解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来电、来访、来信,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细致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回复。
(九)抓好粮油轮换入库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抓好1.34万吨储备粮和60吨成品油轮换入库工作,抓好怀集异地储存粮食的监督检查。
(十)做好粮油调查工作。根据省粮食局的有关要求,开展2017年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社会食用油及油料的供需平衡调查,在7、8、9三个月开展“城镇居民粮油消费调查”工作。
(十一)抓好粮库建设。继续做好清新区粮油储备库项目建设的监管和推进工作,做好粮库智能化建设工作,争取工程顺利按时、按质交付使用。
(十二)加快重点涉信人群信用建设。争取在年内建立完善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
(十三)进一步推进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严格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2日